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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善市容环境,方便群众生活,现就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全州新建或改造50个菜市场,其中恩施市10个,利川市7个,巴东县6个,建始县6个,宣恩县5个,来凤县5个,咸丰县6个,鹤峰县5个。
  二、基本原则
  (一)县市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县市政府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责任主体,鼓励社会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投资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实施。城区和乡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室内封闭式菜市场与大棚菜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并举;各县市城、乡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由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政策措施
  (一)规划先行。州、县市规划部门要对标准化菜市场的选址进行统筹安排,在城市建设、路网改造、新建小区、旧城改造中,必须预先规划标准化菜市场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对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审批,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理。
  (二)供地优先。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菜市场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其中,属原地升级改造的,明确该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对择址异地新建所需土地,可采取划拨、租赁等方式供应,并负责协调落实;对标准化菜市场及农贸市场办理用地手续,予以优先安排。
  (三)税费优惠。对菜市场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相关的行政性收费。对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中按照规划新建的标准化菜市场,可根据投资规模拿出一定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四)建设资金。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城镇建设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各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农业等部门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标准化菜市场的新建及改造。对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州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五)多元投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形成多元投资的新格局。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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