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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的通知

  (1)加强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建设。以州中心医院建设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医疗中心为支撑,以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为重点,逐步建立起设施完善、管理服务一流,在武陵山区内水平领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成为全州以及湘西、渝东地区医疗、教学、科研基地。加强精神病防治中心和口腔、肿瘤等专科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诊疗水平。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巩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在边远村建立村卫生室,解决边远山村农民看病就医问题。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力争到2015年,恩施市、利川市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其他各县市以城区为重点,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社区卫生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培训。积极探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社区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模式。
  (3)推进民族医药和中医药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恢复州民族医院、恩施市中医院、鹤峰县中医院;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设立中医科,培植建设一批省级、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深入推进“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专家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继承型、中西医结合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4)提升医疗急救水平。加强州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建设,组建县市互动、信息直通互联的院前急救网络。实现全州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的规范管理,统一指挥,高效运行。健全完善州指挥中心、县市指挥中心、急救站急救管理机制。到2015年,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急救体系。
  (5)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遵纪守法,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6)规范采供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强全州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率继续保持100%。
  (7)加强医学科研及专科建设。依托州中心医院、湖北民院附属民大医院,大力推进医学科研工作及民族医药开发和研究,实现民族医药产业科技转化;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实现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和卫生保健工作的有机结合,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加快专科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加大创建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重点专科力度,鼓励和支持重点专科建设。
  3.巩固提高新农合制度成果
  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90%的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行网上即时结算。实现全州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推行新农合一卡通。
  4.建立比较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将州妇幼保健院、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规划。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效控制重大出生缺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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