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10-2011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审计(审计公告项目)。
【审计目标】全面掌握地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内容和重点】一是全地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情况,重点关注扶贫开发机制和制度是否健全,扶贫开发政策目标是否实现;二是各项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管理环节是否存在滞留闲置、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和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立项、申报和审批项目,项目建设是否落实“五制”,有无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立项、建设进度缓慢和劣质工程等问题;四是扶贫开发项目的效益情况,重点关注各项扶贫开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综合分析评价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编制统一审计工作方案。自治区审计厅直接对我区莎车县、疏附县2个县实施审计。其余由地区审计局农牧科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喀什地区2个县市的“上审下”审计,分别为疏勒县、塔什库尔干县。喀什市、伽师、岳普湖、英吉沙、泽普、叶城、麦盖提、巴楚等8个县市采取“同级审”的方式进行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将对喀什地区的审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审计时间】采取“同级审”的8个县市上报地区审计局农牧科的时间是2012年9月10日。地区审计局农牧科于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审计任务,并汇总上报自治区审计厅农业处。
7、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审计公告项目)。
【审计目标】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推动各项农业高效节水政策的落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内容和重点】重点关注:一是项目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三是工程建设情况。四是已完工项目发挥效益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厅编制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由地区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莎车、巴楚、麦盖提三县采取“同级审”的办法,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莎车、巴楚、麦盖提三县审计机关于2012年7月5日前上报地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地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于 2012年7月20日前汇总上报自治区行政事业审计处。
8、自治区定居兴牧(游牧民定居)项目审计(审计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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