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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12〕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的合理需求,促进金融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1〕102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金融生态是金融运行的重要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近年来,全省上下围绕信用安徽建设,积极优化金融法制环境,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全省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统一、全面的征信体系有待完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金融市场结构不协调,金融案件执结难度较大,等等,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扩大社会融资规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传导机制,推动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以“稳定的经济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总体目标。未来3年内将安徽建设成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信用体系比较健全,金融市场结构合理,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关系融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谐区。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建立诚实守信的正向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加大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反洗钱工作,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重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服务金融的职能作用,依法协调金融活动中各利益主体关系。协助司法部门积极推广简易诉讼程序,提高金融案件的诉讼效率和执行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环境建设,加强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行政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金融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加快全省征信体系建设,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主要载体,整合有关部门的信用资源,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征信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产品的使用,形成有效的信用机制。广泛开展信用企业和信用社区、信用乡(村、户)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做好“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评选工作,探索科学的信用农户评价标准,促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推动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整合信用评级信息纳入征信体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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