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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淄农字[2011]156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1〕51号)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全市“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农业局决定在岁末年初集中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三品一标”产品消费旺季开展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打击假冒“三品一标”行为,维护“三品一标”产品公信力、确保生产规范,消费安全,促进“三品一标”产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检查登记“三品一标”企业。要对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企业,进行逐个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地环境、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休药期(间隔期)规定、生产记录档案、自行检测、包装标识、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等,并填写“三品一标”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此项工作由各区县农业局负责,市农技中心抽查、汇总。

  2.全面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中的“三品一标”产品,主要检查假冒产品和标志使用情况,并填写“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此项工作由各区县农业局负责,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汇总、抽查。

  3.对“三品一标”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培训,督促其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查标验证制度。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三品一标”鉴别能力。此项工作由市农技中心负责,各区县农业局配合。

  4.配合做好“三品一标”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省农业厅要求12月下旬对全市获证蔬菜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具体方案见附件4)。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10%、绿色食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15%,有机食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20%。各区县要认真配合做好此次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此项工作由市农技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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