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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1〕20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目标,大力弘扬长期以来淄博教育界不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教师继往开来,甘于奉献,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教育形象,经研究,在全市开展“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和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
  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农村长期奉献或在农村支教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的数量
  本届评选10名。
  三、评选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堪称楷模;
  3.热爱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方面成绩突出;
  4.勤奋钻研,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
  5.注重学习,改革创新,重视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6.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始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
  7.在全市教育系统有重大贡献和重要影响。
  四、评选的程序
  1. 各区县(含高新区和文昌湖区)对照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在本区县内进行推荐,确定3名候选人,各高校、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2. 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门评审组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优中选优,确定“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30名候选人并将其事迹在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和淄博教育信息网等市级媒体上公示,接受公开投票。
  3. 评选结果上报市政府进行研究审批后公示、通报。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推荐人选填写)一式3份(16开,打印件);
  2.《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人一表,由推荐单位填写,同时加盖单位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 5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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