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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局属学校2011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局属学校2011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1〕31号)


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局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学校2011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0〕14号)实施“三防一制”达标情况。
  (二)市教育局与局属学校签订的《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办公室2011年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淄教安字〔2011〕4号)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式
  采用自查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局属学校对照考核内容和相关标准,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市教育局考核组通过查看报告和实地考核,结合  日常检查结果,对局属学校2011年度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计分。
  三、考核时间
  (一)自查阶段: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5日,局属学校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二)考核阶段:2012年1月10日前,考核组实地考核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组织,按照学校安全工作“三个一”(压倒一切、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安全考核,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限期整改,确保学校安全。
  (三)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组织人员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修各类安全设施、器材,整理学校安全档案材料,做好相关迎接考核工作。
  请各学校于2012年1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安全办公室。

  联系人:杜方   联系电话:3162585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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