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寒假期间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活动的通知
(淄教宣〔2011〕16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优秀影视作品的育人功能,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定于寒假期间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影视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月15日至2月11日
二、活动内容及组织形式
此次影视教育活动突出趣味性、教育性、群众性,以区县、学校组织为主。
1.组织学生观看电影。寒假期间,淄博市电影有限公司所属各影城将安排适合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经与淄博市电影有限公司协商,决定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发放观影卡,各学校到全球通影城免费领取观影卡,学生持卡观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电影公司联系,在放假前将观影卡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能够及时、有序地观看电影。电影公司联系人:刘伟,电话:2169550,13953369656。
2.组织学生观看优秀电视节目。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从中央以及省市电视台推出的电视栏目中,自主精选部分优秀电视栏目,从央视网青春励志剧场、抗日英雄志剧场、红色电波剧场中选择部分教育意义强、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电视剧,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推荐,学生个人自主观看。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引导工作,并与家长充分沟通,保证学生假期在家收看电视节目能够做到“适度、有益”。
3.组织开展影视征文活动。为深化影视教育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结合观影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影视征文评选活动。征文要求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体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各区县筛选优秀征文20篇,局属学校筛选5篇,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科(邮箱:3184109@163.com、电话:3159027),市教育局将进行评选表彰奖励,并择优在《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上刊发。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丰富德育途径,扎实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丰富广大中小学生假期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要重点做好观影卡的发放工作,作为为师生办的一件实事,认真落实,确保广大师生及家长能在寒假观影时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