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学先进、比奉献,把作风建设落实到为师生服务上。以杨善洲、孟祥民先进事迹为榜样,继续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发扬奉献精神。深化机关干部进学校、学校干部进班级、教师进学生家庭等“三进”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为基层服务、党员干部为教师服务、教师为学生服务等三种服务意识,把工作重心落实到学校,把作风建设落实到为师生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上。
18.细化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特别是要狠抓教育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各单位要科学制定目标和措施,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反馈、通报和责任追究,加强过程和细节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9.实施党建工作巡视制度。加强局党委成员到联系点指导业务工作与巡视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经常性指导,适时对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各单位党务工作者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局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20.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各单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淄博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条例》,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党组织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要求认真落实。坚持把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之一。
21.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支部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既要总结经验又要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22.实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继续实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书记述职与党委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相结合,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局党委报送年初工作计划和年末工作总结,坚持每两个月至少向局党委报送1篇党建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6篇。
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任免谈话、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洁性制度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