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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学校要按照“理念先行、自主发展,骨干带动、全员发展,注重实效、均衡发展”的教师专业化建设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组织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幼儿教师、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65%、9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5%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20%以上。启动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的“区域性教师教育专家团队”建设研究,拓宽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渠道,探索在高校专家指导下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途径。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程,采用任务驱动、参与式、合作式等多种学习方式,加强对广大教职工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定期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到海外研修,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提升教育管理和科研水平。认真组织做好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培训工作,总结教师教育工作经验,形成具有淄博特色的教师教育模式。
  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75%。依托高职院校建设全市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突出专业特色,建设10个教师企业实践单位。通过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比赛,鼓励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等措施,努力提高“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素质。认真总结推广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的经验做法,制定完善兼职教师聘用规定与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他们指导和管理学生的能力,增强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
  积极推进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以国家级、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创建为契机,推广张店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模式,整合相关资源,将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区域教学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图书资料中心、信息电教中心,充分发挥其在区域教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所有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在2015年前达到市级以上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标准。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是加强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根本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法保障校长办学自主权。制定实施符合我市教育实际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探索实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拓宽校长的选拔渠道,逐步完善校长竞聘上岗制,努力把优秀的教育教学管理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校长队伍管理,建立校长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实施中小学校长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以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学校管理、增强教育创新意识为重点的普及性、通识性培训,提升校长队伍整体水平,努力推进教育家办学。突出抓好淄博名校长建设工程,建立名优校长评选机制,完善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制度。积极开展校长交流任职,以“影子培训”为主要形式,定期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先进学校、市内学校校长到国内外名校跟岗学习研修,提高管理能力和治校水平。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改进作风,通过培训教育、挂职锻炼、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现代教育理论、管理技能等的学习培训,努力培养专家型管理干部,不断提升各级教育管理干部办学治教能力。重视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推行教育部门和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构建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工作机制。重视中青年后备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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