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2〕4号)
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掌握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规范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校园节能管理,促进学校节能低碳工作科学开展,完成教育系统“十二五”节能目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做好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校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础,也是管理部门和学校制定节能规划、制度及标准,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地开展好统计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把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确定统计报送人员。要完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能耗统计台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随意篡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
三、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
(一)从2012年1月起,实行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月报制度,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附件一);《学校用能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实行季报制度,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上季度统计数据。
(二)报送方式:实行电子邮件上报(电子邮箱:anbing0129@163.com),年终还要报送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年1月10日前,各学校形成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与年度节能低碳行动工作报告同步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学校开展节能低碳行动的基本做法,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车辆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四、能耗统计考评及数据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