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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书法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书法教育是传承祖国传统文化的需要,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市教育局成立淄博市中小学书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组建淄博市中小学书法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书法教育的专家引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工作规划,精心安排课时,配备优秀书法教师,为书法教师培训和购买教材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使书法教育工作逐步规范化、常规化。
  (二)突出六个结合,创建特色品牌
  1.与学校德育相结合。书法教育要体现民族性,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以书载道、书道融汇育人”的德育渗透教育形式,在书写内容上,要选择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字词篇章和国学经典;在书写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和严谨态度,促进学生习惯养成,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之情。
  2.与文化传承相结合。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书法教育承载着文化传承功能。在书法教育过程中,要让学生正确地认识书法的内涵,以书法课为窗口,养成正确、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文化认同、文化传承、文化自觉、文化创造的价值观,全面领悟祖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3.与健康教育相结合。书法教育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注重心态调节和行为规范,培养健全人格。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坐姿、握姿,达到脑体并用,通过用笔、用墨、结体、章法以及诗词、文章、警句等内容,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丰富学生情感,培养积极乐观心态,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4.与学校美育相结合。书法教育是美育的重要载体,是中国传统美育的基础。要从素质教育的战略高度重视书法教育,按照课标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通过“2+1”达标活动,培养学生感受、鉴赏、表现、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
  5.与智力开发相结合。书法教育是开发形象思维的重要手段,是培养特殊能力和开发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有效途径。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与智力开发相结合,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综合、判断、分析、推理能力。
  6.与特长生培养相结合。在做好普及的基础上,要通过书法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方式,发现、选拔有书法特长的学生进行重点指导和训练,培养一批有较高书法水平的优秀人才,传承和发扬祖国的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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