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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

  2.政策激励
  积极开设王羲之书法大讲堂,特色突出、效果显著的学校命名为王羲之书法特色学校。结合“艺术教育特色校”的评选,对书法教育开展好的实验学校,命名为“淄博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调动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积极性 ;把书法教育开展情况列入我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检查评比的重要指标;在招生政策上,普通高中书法教育实验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部分书法特长生,具体招生数量和办法随每年的高中招生一并制定并组织实施。
  3.展评推动
  从2012年开始,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为专业指导,市教育局将结合 “百灵”艺术节,每年举办师生书法作品展评活动;区县每年也要组织师生书法展评活动;学校每年要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师生书法展评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和社会组织的非商业性书法比赛。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校书法教育评价细则》、《淄博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评价标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书法教育的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定期对各区县和学校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学校每学期也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原则上采用等级制,不得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对学生书法课程的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市教育局将定期对书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3-8月)
  1.拟定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规划部署,积极推进书法教育。各学校要依据本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制定学校书法教育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保证书法教育工作正常进行。
  2.召开淄博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现场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中小学书法课堂教学、师资建设、教学科研、展赛活动、人才培养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规范中小学书法教学管理,加强督导与评估。
  3. 实施典型带动,打造我市书法教育品牌。
  (三)总结阶段(2014年12月)
  1.评选书法教育先进区县、先进学校、先进个人。
  2.总结成绩、提炼经验、找出差距。
  3.提出下阶段工作规划,形成具有我市鲜明特色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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