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2〕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促进实验教学模式创新研究的能力与水平,推广展示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教学有效融合的典型经验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科范围:小学科学、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通用技术等学科。
  2.选材范围:包括利用数字化实验技术(如数字传感采集系统、数码互动显微镜系统、数字星球系统等)、多媒体技术、虚拟仿真技术等提高课堂实验教学有效性的典型案例。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课例要体现课程改革理念,注重学科特点,恰当有效地使用信息技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发挥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中的优势,突出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过程的深层次整合。
  2.提倡教师根据教学目标,选择适用的信息技术手段,力求在教学设计、教学模式上有所创新,并在常态化实验教学中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
  3.课例时间控制在一个标准课时以内,内容要制成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推荐采用MPEG-2标准格式),以DVD光盘或U盘上报,要保证制作质量,录像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能较好地展现教学和实验的情景;能较好地反映师生互动交流及实验教学的过程、现象和效果。同时报送《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份。
  4.报送课例数量:每区县限报15节,高新区、文昌湖区限报7节,市属学校每学科限报2节。
  5.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并于7月1日前将参评课例材料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服务中心。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各级评委会主持。课例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的方式,各单位要组织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参评课例进行集中评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