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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教发〔2012〕1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淄博市中小学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中小学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从源头上保障用品安全和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原则;
  (二)企业自愿原则;
  (三)名、优、强、大企业优先原则;
  (四)同类企业有序、正当竞争原则。
  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招标范围
  学生公寓大宗类床上用品,包括棉被、棉褥、化纤被、床单、被套、枕套、枕芯、床垫、毛巾、枕巾、毛巾被、蚊帐等。
  三、确定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的办法
  (一)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须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产品)供应企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推荐,市教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招标确定。
  (二)每年5月为供应企业招标时间。每年公布一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名单。
  (三)按用品种类确定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每一类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每个区县域一般确定1至2家企业。
  (四)招标确定供应企业后,如无退出,不再增加供应企业。若确需增加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报市教育服务中心,在下一个年度按招标程序办理确定手续。
  四、确定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应企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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