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研考核的通知
(交质综[2011]36号)
2011年,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质量创新、技术创新为驱动,切实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四化”建设,较好的履行了辖区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促进了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为总结交流2011年来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加强省市联动,市际交流学习,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理顺新时期质量监督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管理职能,以“品牌”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平安工地”活动为支撑,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体系健全,标准完善,监督有力,创新发展”的目标。省局决定组织对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调研考核,现将有关调研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考核内容
调研考核主要从综合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等四个方面展开。综合管理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作风建设、档案管理以及省局交办事项等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重点突出体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目标体系及实施情况;工程安全监管包括平安工地建设、日常安全监管等内容;工作取得实效突出体现质量监督工作成效及有无质量安全科研项目研究或探索方面。
二、调研考核程序
1、调研考核组听取市站关于综合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等四个方面的汇报;
2、按考核标准要求查看有关内业资料;
3、查看1-2项在建或已完受监工程,调研市站中间质量调研工作情况和质量评定(鉴定)工作情况;
4、评议打分并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三、调研考核组织安排
调研考核工作定于2011年11月21— 25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联系人负责安排,每市质监站调研时间半天,行程安排详见考核组行程安排(附件)。各考核组于11月28日前将考核报告提交综合科汇总。
调研考核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调研考核组由省局、各市站有关人员组成。各市站站长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请安排副站长参与考核。
本次考核将评选产生先进质监站(综合奖项5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定额造价管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先进单位(优胜奖各4名),经本次考核评选的先进单位,省局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请各市站认真做好调研考核准备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省局对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收集和反馈。
附件:
考核组行程安排
1、考核单位:苏州站、无锡站、常州站。
参加人员:省局:姜竹生、周理洲、成红、张晓辉,市站:黄建红、徐燕、周学成。
联系人:周理洲 电话:025-52853081
2、考核单位:扬州站、泰州站、南通站、南通港口站、南通交通定额站。
参加人员:省局:金志强、唐学农、徐云辉,市站:刘婷、刘志勤、孙烨、顾红雷。
联系人:徐云辉 电话:025-52853026
3、考核单位:南京站、镇江站、镇江港口站。
参加人员:省局:史国刚、谢利宝、徐翚,市站:王保龙、陈海岛、步建明。
联系人:谢利宝 电话:025-52853089
4、考核单位:徐州站、淮安站、宿迁站。
参加人员:省局:奚晓东、唐晓俊、周海川,市站:许年友、咸维林、陈彦涛。
联系人:唐晓俊 电话:025-52853081
5、考核单位:盐城站、连云港站、连云港港口站。
参加人员:省局:汤渭清、邓国权、李强明,市站:陶杰、付力强、戈修忠。
联系人:邓国权 电话:025-52853087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标准
项 目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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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22分
| 组织机构
| 1、 机构相对独立,部门设置健全、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
2、 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交通专业工作经历。
3、 加强县级质监机构建设。
4分
| 1、机构与其它单位合署扣0.5分。
2、行政负责人由初级职称技术人员担任的扣1分,交通工作年限达不到10年的扣0.5分。
3、从事专业技术质量监督人员结构合理、总数未达人员总数的70%扣0.5分。
4、县级质监机构建设不力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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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科室人员座谈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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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 1、 有明确主题实践活动载体。
2、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取得实绩。
3、 活动宣传到位,资料台账齐备。
4分
| 1、 未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扣2分。
2、 未紧密联系中心工作扣1分。
3、 未建立系统工作台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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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1、 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切实转变作风。
2、 进行作风建设学习教育。
2分
| 1、 未开展服务基层活动扣1分。
2、 未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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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 1、 形成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2、 无党风廉政问题。
2分
| 1、 未执行党务工作制度扣2分。
2、 有一例党风廉政问题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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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1、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2、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3、有相应的经费来源,并对省局拨付经费能专款专用,进行落实。
4分
| 1、建立各项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资料存档制度,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每少一项或不健全扣1分;2、有一项制度未正常执行或执行不力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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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管理
| 1、 规范开展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2分
| 1、没有规范的人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档案存放地点扣1分;没有相应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落实不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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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 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局报告。
2、 及时有效办理省局交办的工作。
3、 政务信息、《交通质监》报送及时主动。
4、 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4分
| 1、与省局相关事务配合较差项扣1分,最多扣3分。
2、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缺一证扣0.5分,本项最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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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38分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1、有总体年度监督计划、有明确的年度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4分
| 1、年度监督计划、工作任务不明确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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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科室人员座谈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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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
4分
| 1、具体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不清、重点不突出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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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3分
| 1、具体工程项目职责不清、落实不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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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监督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3分
| 1、质量监督程序不清、台账不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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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监督计划正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分
| 1、每年对每个受监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没有检查扣3分,检查低于2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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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书面通报,就要求整改的问题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4分
| 1、没有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书面通报扣4分,没有就要求整改的问题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扣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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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及时开展交竣工工程项目的质量鉴定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4分
| 1、没有及时开展检查(检测)扣1-4分,没有及时出具检测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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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质量问题、质量举报处理及时有效
4分
| 1、对质量问题、质量举报不查处、不办理,扣3分;
2、造成重大影响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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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定期向省局上报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数据和资料。
2分
| 1、未定期向省局上报相关数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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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
| 1、 按相关规定,对工地试验室审核备案。
2、 对监理资质有效期和授信情况进行核查。
3、 对辖区内监理、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4分
| 1、对所在地的监理、试验检测业缺乏有效管理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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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造价管理
| 1、 编印交通工程补充定额及相关工作情况
2、 报送交通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3分
| 1、有定额造价管理职能的市站定额管理职能行使不力扣1~3分;
2、没有定额造价管理职能的市站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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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管
25分
| 安全行政管理
| 1、按照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能够制订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采取相应具体的工作措施。
1分
| 1、未制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采取相应具体的工作措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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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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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认真开展属地企业“两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相关工作,开展对属地企业的行业指导。
2分
| 1、未认真开展属地企业“两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相关工作,并视开展对属地企业的行业指导情况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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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贯彻“层级管理法”,对县级监管部门及其监管工程开展指导。
1分
| 1、未贯彻“层级管理法”,对县级监管部门及其监管工程指导不力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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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
| 1、 全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全市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应当涵盖所有类型的工程(包括县级监管、市级监管、虽然是省里投资但地方有建设管理实体的工程),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当有面上情况的通报,被检查单位应当有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2分
| 1、安全大检查执行不力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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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年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市管工程安全督查,每次督查应当细列出建设、监理、施工各类参建单位好的做法及存在的安全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书面要求予以停工整顿或者全市通报批评,被督查项目应当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2分
| 1、市管工程安全督查不力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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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
| 1、 全市范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按照省厅的布置有具体的计划,并且按照计划进行推进。
2分
| 1、“平安工地”建设不力扣1-2分。
| 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科室人员座谈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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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工程的达标验收和示范申报工作。
1分
| 1、未按要求执行全市范围工程的达标验收和示范申报工作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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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得1-2项省级示范工地评为2分,获得3项及以上省级示范工地或者示范工程的评为4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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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1、全年出台至少一项安全监管的专项规定、标准。
1分
| 1、未全年出台至少一项安全监管的专项规定、标准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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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培训。
1分
| 2、未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培训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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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研究或者课题。
1分
| 3、未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研究或者课题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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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 在全省安全大检查中,每被通报责令停工一处工地或者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2分
| 总扣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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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年属地每发生一起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2分,每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安全事故扣3分,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不扣分。
5分
| 总扣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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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取得实效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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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2分
|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低于100%扣1-2分。
| 检查监督计划书,核实当年交通建设监督年计划完成情况
检查监督计划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核实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
检查监督通知书、监督工作大纲、中间质量监督检查通报、质量评定书、质量监督工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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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
2分
| 1、有一项工程(整体工程)不合格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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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内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分
| 1、本年度内受监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为考核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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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总结好的监督工作管理经验、施工工艺、质量措施等
2分
| 1、没有总结好的监督工作管理经验、施工工艺、质量措施等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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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
1分
| 1、没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质工程申报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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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受监工程正确行使监督职能
2分
| 1对受监工程没有正确行使监督职能、造成从业单位投诉或者不良反应的扣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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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组织质量安全科研项目研究或探索
2分
| 1、未达标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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