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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交政〔2011〕6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100人才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促进交通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苏交政[2003]13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考核工作两年一次,目的是调查了解“100人才工程”人选近两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作为人选培养和调整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其中,现已调离交通运输行业的不再进行考核,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近两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

  1、是否在管理或技术工作中探索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能力;

  2、是否较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勇于承担重要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

  3、是否取得了新的成果或业绩,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总结、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入选以来各方面情况,报所在单位。

  2、单位评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考核对象所填写的《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鉴定,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交通行业人才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00人才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继续关心“100人才工程”人选的工作和生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各个领域的带头作用,鼓励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1份报送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zzc@jscd.gov.cn。

  联系人: 董刚 王发国 凌源源

  电话:(025)52853508 52853509

  附件: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
考 核 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从事专业:
  入选年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印制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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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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