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交政〔2011〕6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100人才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促进交通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苏交政[2003]13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考核工作两年一次,目的是调查了解“100人才工程”人选近两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作为人选培养和调整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其中,现已调离交通运输行业的不再进行考核,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2005-2006年度和2007-2008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近两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
1、是否在管理或技术工作中探索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能力;
2、是否较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勇于承担重要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
3、是否取得了新的成果或业绩,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总结、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入选以来各方面情况,报所在单位。
2、单位评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考核对象所填写的《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鉴定,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交通行业人才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00人才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继续关心“100人才工程”人选的工作和生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各个领域的带头作用,鼓励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1份报送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zzc@jscd.gov.cn。
联系人: 董刚 王发国 凌源源
电话:(025)52853508 52853509
附件: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江苏交通“100人才工程”人选
考 核 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从事专业:
入选年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印制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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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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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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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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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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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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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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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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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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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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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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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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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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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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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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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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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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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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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奖 励 和 表 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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