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总结及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苏交质〔2011〕17号)
“十一五”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以及在省厅的部署下开展了以质量创新为动力,以质量创优为目标,比精细、比节约、比环境的交通建设工程“两创三比”活动(2008~2010)。通过两大活动的相互结合和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了质量工作力度,全省交通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广成果,根据活动指导意见,省厅研究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将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合并进行总结及考核、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评比工作内容
(一)全面总结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的成果和经验。
(二)评选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江苏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创新工作十大成果”、“五大精细优质典型工程”、“五大资源节约典型工程”、“五大环境友好型典型工程”(以下简称“典型工程及成果”)。
(四)评选2010年度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十佳项目经理部”、“十佳项目经理”、“十佳监理组”、“十佳监理工程师”、“十佳咨询设计人员”(以下简称“十佳”)
二、考核、评比的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办法:
1、省交通厅苏交质[2009]2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苏交质[2008]46号《关于印发〈“十一五”后三年(2008-2010)全省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苏交质[2008]7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活动(2008-2010)精细优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典型工程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
4、苏交质[2000]100号《关于颁发<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创优活动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二)考核程序:
1、按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逐级评选,由各归口推荐单位汇总上报。
2、厅质监局负责汇总并组织进行初审和专家评审。
3、报省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核、评比要求
(一)各市交通局,厅公路局、航道局,港口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分别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工程项目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的总结及考核、评比工作。
各单位应在本单位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总结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在总结过程中,应结合省厅指导意见和本单位的具体要求,在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方面全面总结,突出体现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中取得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二)各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含市高指、公路处、航道处、质监站)先进集体和个人初评、推荐。厅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分别负责本单位和直接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初评、推荐。(推荐名额计划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3)。
各单位要根据《标准》、《办法》的要求,成立考核评比小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用现场查看和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评比,推荐出通病治理成效显著、质量创新、环境友好、资源节约项目以及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江苏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创新工作十大成果”、“五大精细优质典型工程”、“五大资源节约典型工程”、“五大环境友好典型工程”由各市交通局(港口局)、省交建局、省桥指、公路局、厅航道局、港口局、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四桥指负责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各“典型工程和成果”推荐单位应全面总结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工程图片,全面展示混凝土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成果。
(四)“十佳项目经理部”、“十佳监理组”、“十佳项目经理”和“十佳监理工程师”由省交建局、厅公路局、省大桥指、厅港口局、航道局、南京四桥指、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推荐(推荐名额计划见附件2,“十佳”申报表见附件5)。
(五)“十佳咨询设计人员”由厅综计处负责推荐。
(六)各申报项目应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逐级审核盖章后上报。申报表应详细注明个人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按条件、按程序开展工作,同时应注重做好评选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应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和“两创三比”活动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工程及成果”以及“十佳”考核评比材料按程序报省交通运输厅(厅质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或电子邮件(申报表可以直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强明,联系电话:025-52853084
E-mail:lqm_zjz@jscd.gov.cn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邮编:210001
附件:1、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