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举办2011年度交通运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各单位,各交通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千名干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拟参加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培训安排
培训分两期举行。
第一期培训对象: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盐城、南通、泰州、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区各有关单位。培训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22日,5月19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培训对象:厅属各有关单位,南京等地区各有关单位。培训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6日,5月23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高新区东大路9号)。
四、培训内容
以思想政治建设和交通运输前沿理论为主。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交通运输转变发展方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理论、“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廉政建设等课程。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厅统一支付。食宿由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则上须报名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基础条件之一。
2、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作好参训准备,集中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3、为保证培训效果,参训期间不得请假,请各单位及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
联系人:厅政治处,仲尚伟,电话025-52853507;厅宣教中心,郭煜,电话025-68965608(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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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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