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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初中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意见

  从初中2009级学生开始,初中三年级(以下简称“初三”)生物结业时须参加全市统一命题的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初中四年级(以下简称“初四”)物理、化学结业时须参加全市统一命题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2012年,初三学生参加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时间为5月16日- 20日。
  (四)成绩报送
  5月30日将初三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原始成绩的电子数据刻光盘同时附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服务中心。
  三、考查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考查方案
  2012年,初三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按上述规定执行,初四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仍按淄教教服字〔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按照要求制定周密详细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方案,于5月9日前报送市教育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规范考务和巡视
  考查期间,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加强对考区内各考点考查过程的监督和巡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工作流程,及时处理考查过程中的问题和突发事宜。对于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将安排巡视员分考区进行巡视,与区县教育(教体)局共同做好考查组织工作。
  (三)严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考生所在学校、各考点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考生、考务人员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各考点要认真落实实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及防护措施,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考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认真做好分析总结
  考查结束后,各区县要对本次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8日报市教育服务中心。

  附件:淄博市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考点设置基本条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淄博市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考点
  设置基本条件

  一、考点要求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考生的学校进行。
  二、考点设考点主任、副主任各1人。考点主任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委派。考点副主任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协助考点主任做好考务工作。
  三、考点学校要在校门上方悬挂“淄博市2012年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X考点”的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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