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6月18日-23日。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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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 8:30-10:30语文
| 14:30-15:30物理
16:30-17:30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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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8:30-10:30数学
| 14:30-16:30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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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8:30-9:30思想品德
10:30-11:30地理
| 14:30-15:30生物
16:30-17:30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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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23日
| 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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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场编排
文化课考试以区县或初中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信息技术考试以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考前一周打印、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安排。其中,文化课考点可设置在初中本校或以区县为单位相对集中,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信息技术考点设置在本校微机室,每个考场40-56名考生,每天六场,每场50分钟,两场间隔20分钟。
4.考务工作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负责考务管理工作。
每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下设安全、保密、医疗、保卫、监考、考务等若干小组,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统一选调。考前要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要严肃监考纪律,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学业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