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信息采集与发布、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化工作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的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立业务和信息化部门共同推进的信息化建设机制,业务部门深度参与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及时对业务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完善信息化项目交接和管理制度,及时落实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维护部门和费用。
(二十五)同步建设和安装信息基础设施和终端设备。在公路、场站、航道、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设计与建设中,对应用于行业监管、公众服务、安全应急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需建设资金纳入整体工程概算。建成的信息基础设施和终端设备应供运行管理单位和行业监管机构共享使用。
(二十六)加强项目计划与资金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确保项目建设、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资金到位。建立信息化资金补助制度,对符合重庆交通运输信息化整体架构和发展方向,具有示范作用的交通企业、区县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给予支持。探索建立多元的信息化投资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分层次、多渠道地筹措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资金。
(二十七)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问题研究与前沿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体系结构、规范与标准、运行管理机制等研究;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网络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研究;逐步建立“规划-顶层设计和业务模型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前期工作管理流程。
(二十八)重视信息化培训和人才培养。健全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培养既熟悉交通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采取技术咨询、科研攻关、短期聘用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信息化发展服务。
(二十九)探索信息化建设项目后评价。结合重庆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实际,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评价方法,提出一套科学、系统、全面的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三十)加强信息化工作考核。逐步建立信息化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将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人员,考核结果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体系,保障全行业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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