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交通信息传输网络。建设和改造光纤传输设施,实施全国高速公路光纤联网工程,依托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和现有高速公路通信网络资源,加快构建以高速公路光纤网为基础的市县交通主干专网,形成高速、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的交通信息网络。
(九)全面建成交通信息资源中心。整合行业内外交通信息资源,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等分中心为基础的分布式交通信息资源中心和两级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完善数据管理与更新维护机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交通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标准GIS底图,深入拓展交通动态位置信息和交通地理信息基础公共服务。
(十)构建交通运行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体系。建设和完善路网运行管理、道路运输运行监管、水路运输运行监管和交通执法调度指挥平台;在交通常态运行监测监管基础上,逐步建成交通运行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设置管理和运行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保障平台正常运转。
(十一)建设和完善公路水路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系统。完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实现建设市场责任主体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公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强化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支撑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十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拓宽出行信息服务领域,完善广播、网站、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微博、可变情报版、电子站牌等服务方式,设置“重庆交通公众出行网”,逐步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智能化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发布体系。全面实施班线客运联网售票,市内二级以上客运场站实现站间互售、电话订(购)票、网上售票、代售点售票,探索和推行手机购票和电子客票。深化轨道公交一卡通应用,实施公交站点电子站牌工程。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采集与发布。
(十三)推进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建设。鼓励公共交通企业建立和完善覆盖公交和轨道交通的动态监控、实时调度、线路规划、客流量感知、应急保障等内容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管理平台体系,提供高效的生产调度管理和公共交通服务。
(十四)加快出租汽车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建设主城区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监控调度、市场监管、电召服务、运行分析等功能,促进出租汽车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成立主城区出租汽车投诉处理中心,实现集中投诉、集中处理。
(十五)实施客运枢纽站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四公里、西永、两路等综合客运枢纽信息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不同枢纽联网运行、不同交通方式协同运转、枢纽与行业监管平台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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