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加强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渝交委港〔2008〕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申请书
2.重庆市水运工程紧急抢险重大设计变更报告书
3.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申请受理通知单
4.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备忘录
5.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决定通知书
6.重庆市重点水运工程新增单价核备表(略)
7.重庆市水运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略)
8.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造价审查业务流程图(略)
9.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造价审查申请表
10.重庆市水运工程较大设计变更备案表
附件1:
重庆市水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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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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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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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变更建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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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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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造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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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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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1.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2.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意见;
3.另行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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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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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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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及编号
| (年) -(月)-(日)-(序号)<由受理单位填写,与受理通知书编号一致,作为登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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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较大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附件2:
重庆市水运工程紧急抢险、抢水重大设计变更报告书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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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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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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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紧急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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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采取的紧急措施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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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单 位
| 报告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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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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