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2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宁政发〔2012〕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水平,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将我区2012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
一、2012年度我区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7%。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按照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建立正常的年度工资增长机制
(一)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