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专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现就2012年组织开展专题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战略,以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为抓手,以扩大消费、惠民便民为目标,以商贸流通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深化活动内涵,扩大活动成果,健全完善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努力实现放心消费、便捷消费、满意消费、多元消费。
二、活动内容
包括“诚信商贸企业”创建活动、“美食山东”创新发展活动、“十百千”骨干商贸企业培育活动、安全消费促进活动、民生商务服务能力提升活动、流通模式创新活动、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活动、惠民利民促销活动等八大专题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项活动陆续启动,坚持阶段性实施和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年内基本完成,年终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专题活动由省商务厅牵头,有的联合省有关部门、单位共同举办,并适当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和部分市承办。各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成立专门班子,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题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提高参与程度,提升活动成果。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把开展专题活动与推进商贸流通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促消费、惠民生、稳市场、促发展,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四)强化指导监督。要加强活动管理,制定完善预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省商务厅将定期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附件:2012年全省“满意消费惠万家”系列专题活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