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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入选“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类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3. 标志性成果(限填10项)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署名人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

授奖单位/使用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4. 完成情况总结

4.1 入选者工作进展情况概述

 

4.2 取得成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前景及社会影响等

                     

4.3 存在问题及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4.4 对“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的建议或意见

 


  5. 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元)

实际支出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项目经费支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财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6. 审核意见

所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

 

  

 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高等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结题工作总结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二、本总结简表必须逐项认真填写,没有的请填“无”。
  三、填报的各项工作成绩和数据,必须是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内取得的成果。
  四、科研项目指入选者为项目主持人或者负责人的科研项目。
  五、所获奖励包括国际学术性奖励、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或相当的奖励,排名在前五位之内。
  六、人才计划指获得其他人才计划和项目支持的情况(包括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组部“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海聚工程”等)。
  七、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1. 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1.1 入选本计划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负责人

团队名称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

技术

职称

行政

职务

联系电话

 

 

 

 

 

 

 

 

 

 

 

 

 

 

 

 

 

 

 

 

 

 

 

 

 

 

 

 

 

 

 

 

 

 

 

 

 

 

 

 

 

 

 

 

 

 

 

 

1.2 项目经费基本情况

批准经费   

万元

已拨经费

万元

实际

支出  

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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