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二)对使用外贸发展资金专项贷款以及获得相关担保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规定给予贷款利息30%、实际支付贷款担保费50%的支持。

  (三)积极改进外汇管理,简化外汇收支审核手续,便利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帮助服务外包企业降低汇率风险。

  五、积极贯彻实施国家服务外包优惠政策

  (一)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规定的,凭服务外包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同认定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其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可按海关相关规定申请海关保税监管。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六、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

  为服务外包企业派遣员工赴境外开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和咨询服务工作设立出入境绿色通道。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招聘员工赴境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办理商务签证时可适当放宽在本市缴交社保的时限;对服务外包企业聘用的外籍人员,手续齐备的,按规定优先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和多次往返签注;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酌情给予最大便利的签证。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员工因服务外包业务需要紧急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不需要在省厅制证和进行调查的申请,公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情形,公安部门酌情给予加急办理。

  七、加强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构建服务外包诚信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方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支持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有利于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的商业诚信环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