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府〔2012〕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优化调整,提升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互相促进,坚持引进外资与培育本土骨干企业并举,以国际化、高端化为产业发展方向,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战略,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培育一批创新型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努力打造以“一个基地三个中心”为特色的国际服务外包先进城市,即国际知名的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基地、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研发服务和设计外包中心。
(二)重点发展领域。
坚持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并举,重点发展与我市四大支柱产业方向一致、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云计算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外包、创意及动漫设计外包等相对高端的服务外包产业。
(三)产业及就业规模。
到2013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40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15万人。到2015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53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20万人。
(四)企业规模。
到2013年,全市拥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180家,其中员工人数1000人以上、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0家,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3家;到2015年,全市拥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230家,其中员工人数1000人以上、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40家,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