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 “一票否决 ”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立法工作。做好《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论证工作,开展评估、调研,形成修改初稿。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实施《吉林省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吉林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组织制定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执法。
3.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事故案卷的备案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注重总结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做法,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委托执法工作开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积极推进 “十二五 ”规划实施。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及时启动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 “金安 ”工程二期建设。加强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实验室建设,做好设备调试和人员培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资金扶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为规划实施创造条件。做好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落实。
2.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激励机制。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对已立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落实,力争在重大关键技术方面有所突破。建立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煤矿瓦斯高效抽放技术与装备、煤矿安全网络化综合监测监控系统、矿井提升安全保护技术与装备、矿山井下人员位置监测技术与装备、非煤露天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高安全性烟花爆竹药剂与生产储运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生产过程高可靠性安全管理体系等9项重点技术成果。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各市(州)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完善应急救援相关数据库建设。做好市级安全监管局专网转入政务外网工作,加强应急平台、视频专网等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切实发挥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作用。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应用系统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