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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部门分工的通知

  核和监督力度。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有效手段和
  途径,合理使用能源。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
  息化厅
  合理控制
  能源消费
  H目
  总量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
  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应
  对。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省工业信息化
  厅、省电力公司
  
 四

  
加强
  节能
  减排
  管理
 
  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改变
  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坚决杜绝能源浪费。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
  能源局
  

  强化重点
  用能单位

  节能管理
  
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全力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
  动,实现节能437万吨标准煤。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开展
  能效水平对标和节能量化评价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实施节能改
  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每年对纳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
  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

  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
  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管

  局
   省属企业要接受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序号  工作安排  主 要 任 务  负责部门
   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

  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能源
  局、吉林电监办、省发展改

  革委、省环保厅
   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层
  气开发利用。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电监办
   
  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通信

  管理局


  四


  加强
全面推进
  工业节能
  减排

  
买行电力、钢铁、造纸、即梁等行业主要污梁物排放思量控制。加大造纸、印染、化工、
  糠醛、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工业技术改造和污水治理力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
  值排放强度下降50%。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安
  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原则上取消烟气旁
  路。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评估,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硝
  设施。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石
  油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烟气脱硫改造,支持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日产熟料4000吨
  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省环保厅、省工业信息化
  厅、省能源局、吉林电监办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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