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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1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我市采取BT 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以下简称“BT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BT模式,即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模式是市人民政府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具体是指市人民政府授权BT项目发起人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由投资建设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项目发起人按投资建设合同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对项目进行回购。

  第四条 BT项目主要采用“投融资+项目管理”和“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两种方式开展建设。

  第五条 “投融资+项目管理”方式是指BT项目发起人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项目管理,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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