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联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食〔2012〕79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违法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工商局决定自4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联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摸排。各地工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情况进行排查,摸清生产经营情况。各地卫生部门要根据当地工商部门通报的名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卫生档案。
(二)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违法行为。各地卫生部门要对违反《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行为进行查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消毒餐饮具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未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采购记录制度违法行为。
二、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一)各地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及时公示结果并将结果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
(二)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专项监督抽检,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
各地餐饮服务监管、卫生、工商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集中消毒餐饮具联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沟通监督检查、抽检及营业执照发放情况。
请各地卫生、工商部门于7月20前将联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汇总,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于7月25日前将汇总的联合整治工作情况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