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政发〔2012〕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要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依法规范建设。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四、强化协调服务和检查调度。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的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加强现场调研,完善调度分析制度,准确把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附件: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1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年调水13.29亿立方米)
2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防潮堤工程(防潮堤长7060米)
3 泰安市大汶河拦蓄工程(综合治理支流牟汶河埠阳庄大桥至干流砖舍坝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