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城乡中职学校对口帮扶、捆绑发展制度。引导和组织城乡中职学校在管理干部和专业教师交流、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行业企业联系、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调剂使用、学校信息化建设等8个方面,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帮扶任务,广泛开展合作。
(四)构建城乡中职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和组织城乡中职学校联合开发中职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招生、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实施职教远程教育;引导和组织城乡中职学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网络实训室,搭建城乡中职学校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平台。
四、工作步骤
市教委制定《重庆市2009-2012年中职教育“城乡互动、联合办学”实施方案》,“城乡互动、联合办学”采取中职学校自愿申报、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复审评议、市教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审定的办法,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
为编制好实施方案,有关中职学校务于2009年7月31日前提出参与实施“城乡互动、联合办学”的申请(附件)。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对学校的申请进行初审,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汇总上报到市教委职成教处。
市教委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申请进行复审评议,并会同有关市级部门进行审定,结果将于2009年9月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重庆市中职教育2009-2012年“城乡互动、联合办学”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职教育“城乡互动、联合办学”是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开展“城乡互动、联合办学”为契机,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为实现公平教育和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中职教育“城乡互动、联合办学”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教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教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教委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职成教处。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城乡互动、联合办学”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