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申报书
  2.新增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内专业汇总表
  3.新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应遵循中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注重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办出专业特色,培育专业品牌。鼓励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庆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