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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部分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注:1.申请学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参加高考报名。
2.申请原因及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思想政治表现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填写。
3.此表一式两份,接收高职学院、市教委各一份。
4.符合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的,均须附相应材料映证。
附件2:
2011年试点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高考报名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报读学校
报读专业
条件类别
备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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