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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部分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注:1.申请学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参加高考报名。
  2.申请原因及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思想政治表现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填写。
  3.此表一式两份,接收高职学院、市教委各一份。
  4.符合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的,均须附相应材料映证。

  附件2:
  2011年试点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高考报名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报读学校

报读专业

条件类别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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