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有关高职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更多适龄青年报读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内容
  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我市产业结构的快速转型对高素质技术工人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特别是重点产业的蓬勃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大力宣传市内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师资力量强、专业特色明显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优势、渠道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成才渠道和发展空间;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色、专业与课程特色及就业优势;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成绩和亮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
  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既要积极参与市教委统一开展的全市性宣传活动,又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一)全市性宣传活动
  1.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作品展示、技能展示等多种形式,将职教特色和招生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将中等职业教育良好面貌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2.《招生指南》。继续编印《重庆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并配发宣传光盘,公布招生学校相关信息。
  3.宣传海报。利用初中学校、乡镇(村社)公告栏(窗),张贴以职业教育资助、就业、升学优势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画,加强招生宣传在学校、乡镇(村社)的渗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4.学校名录。向社会公布今年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停止招生的学校名单。
  5.报刊专栏。在市级主要媒体举办招生专题,对今年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停止招生的学校进行公示,对部分办学优质学校进行介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