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渝教基〔20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市教科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是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步骤,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改,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幼儿教师的教育,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幼儿园和下属教研机构,认真学习贯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规范保教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利用和引导各种传媒,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幼儿园要通过设置专题栏、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科学保教指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管理,规范保教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着力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保育工作,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配备丰富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严格教师用书和幼儿读物管理,坚决防止“小学化”、伪科学内容进入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幼儿园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