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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属重点中学面向万州等区县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对此项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要通过学校和当地媒体将招生政策、计划分配及推荐办法等向家长及学生宣传,要将推荐选送、审定上报、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推荐选送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委属中学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每学年将招收学生在校表现及成绩反馈到相关区县(自治县)教委和市教委基教处,以便了解选送学生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重庆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
  2.重庆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指标投放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

姓名

民族

出 生

年 月

是 否

团 员

填报

学校

志愿

家庭

住址

邮编

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初中三年受过何种奖励

中考成 绩及综合素质

评 价

中考

成绩

               由区县中招办打印成绩条贴在此处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由区县中招办打印等级条贴在此处

学生毕业学校意见

          _____________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教

委意见

             ____________教委(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录取学校意见

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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