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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推荐上报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3.反转片、电脑设计制作的合成照片以及照片复印件不得参加评选。
  (三)广播和电视作品
  1.凡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在全国各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的关于全民健身内容的新闻报道,均可作为声像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广播和电视作品须制成光盘报送,并附文字资料和播放证明。
  (四)所有来稿均须按作品推荐表要求(见附1、2、3、4)注明作者、身份证号、单位、发表日期、发表报刊等,认真填写报送单位和联系人、联系电话,推荐表内容填写不详不能参评。
  本通知在体总网和大众体育网站上发布,作品推荐表可以从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sfa.net。
  (五)有关要求
  1.以各省(区、市)为单位,由群体处和当地体育记者协会共同评选本省(区、市)的作品,统一报送,并填写《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文字(图片、广播、电视)作品推荐表》。每省(区、市)体育局报送的文字作品一般不超过15篇,图片和声像作品一般各不超过5幅/篇。
  2.中央新闻单位可直接寄送,每单位文字作品一般不超过10篇,图片和声像作品各不超过5幅/篇。
  3.全民健身新闻报道量大的省(区、市)和媒体,可适量增加选送作品的数量。
  五、奖项设置
  (一)  优秀组织奖5个单位,颁发证书。
  (二)暂定一等奖文字作品10篇,图片作品3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2个;二等奖文字作品20篇,图片作品5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3个;三等奖文字作品50篇,图片作品8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6个。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附:1、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文字作品推荐表
  2、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图片作品推荐表
  3、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广播作品推荐表
  4、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电视作品推荐表

  附1:
  2008年度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文字作品推荐表

  报送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篇  名

刊登报刊名称及发表日期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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