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
(苏建法〔2012〕217号)
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市容局)、园林市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苏发〔2011〕28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苏办法〔2011〕55号)文件关于“强化依法行政、改革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和“深入推进全省执法队伍规范创建活动”的要求,更好的服务于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围绕全省住建系统工作中心,进一步巩固六年来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再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的认识
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开展六年来,得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保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也有了较大的提升,为全省的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应当看到,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省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创建活动发展不平衡,还有18%的队伍没有参与创建或创建不达标,有些队伍虽然创建达标,但创建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有些专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配备与所承担的执法任务极不相配,存在人员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一些执法部门保障力度不够,经费保障渠道不畅,执法装备落后,全省专业执法队伍有24%的仍然实行自收自支;四是有些执法人员的素质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少数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五是有些执法机构的名称、编制、性质设置不尽规范和完善等。
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因此,进一步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是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重要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队伍的组织建设、队伍管理、行政执法、执法保障列入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的推动和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