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县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使市级监测工作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县级监测工作做到有专职人员负责。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沟通机制,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信息评价和利用机制。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在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根据医疗器械分类,建立省级专家库,完善相关管理和监测工作机制。建立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明确监测点,加强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推行药物滥用在线报告。
8、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用网络平台及移动监管平台。改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做到权力运行科学规范、信息归集及时完整、信息共享高效有序。开发建设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电子远程监管,建立电子监管监控监测中心,探索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运输环节开展实时视频监控。构建省级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技术平台,为抽样核对、注册审评、稽查执法等提供有效支撑。
9、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省局设置专门场所用于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办公及通讯设备。在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安装视频传输设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非现场指挥系统。
10、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规划,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办好领导干部素质提高班、法律专业课程班、医疗器械专业本科学历班、药事管理研究生课程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课程班。加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培训中心和相关实训基地建设,以此为依托举办各类监管能力训练班。建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库及相关审评和激励机制,促进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落实。
组织实施全系统“十二五”规划,事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和监管事业长远发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建立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分解落实,由省局分管领导总负责,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制定实施规划的总时间表,将规划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规划的整体实施。
(二)完善规划体系、搞好衔接协调。
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及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条线、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各市局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与本规划紧密衔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实施合力的效果。要积极争取上级和各有关方面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好本规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有关专项规划和国家局“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规划任务的落实和重点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落实经费保障、提高资金效益。
抓住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的重要机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为完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提供经费保障。根据10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细化具体项目,分别编制经费需求计划,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持一手抓经费保障、一手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评估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对主要任务推进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并分年度在系统内通报。2013年,由省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牵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必要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与企业、公众沟通机制,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