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服务和促进产业发展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将促发展的着力点主要放在净化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公共服务上。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企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坚持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作为推进监管事业持续发展的科学方法。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规划,完善运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增强监管合力。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事关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大攻坚力度、寻求重点突破,有效推动整体工作。
(二)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内,基本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具有江苏特点、较为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机构人员到位、运转协调高效的监管组织体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药品抽验合格率稳步上升,源头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杜绝,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显著增强;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得到更好发挥,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居全国领先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队伍素质持续提升,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起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通过全系统上下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动江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的先行区、示范区和创新区,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具体目标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体评定率达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餐饮服务环节所有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段。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批发经营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监测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
——药品监管。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抽验覆盖所有省增补品种;药物研究机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药品流通环节进、销、存及温湿度远程监管覆盖率达100%;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及省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每百万人口400份标准,其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不低于22%;召回问题药品处理率100%。
——医疗器械监管。医疗器械产品国家监督抽验关键项目合格率达到96%以上;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通过率达95%以上;省、市、县三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覆盖率达100%;召回缺陷产品处理率达100%。
——技术支撑。省、市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覆盖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生物制品、洁净区(室)性能检测等领域,实验条件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本省生产Ⅲ类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能力分别达到70%和95%,力争建成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药品认证具备参与国际认证检查能力,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系统行政监管岗位干部80%以上具备对口专业学历或课程班学习经历,30%以上具备法律专业学历或课程班学习经历,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10%,本科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0%;全系统技术监督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比例达到1.5%,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15%,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30%。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
1、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省及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增加人、财、物投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执法环境,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其无障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