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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夏秋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夏秋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通知
(苏食药监餐〔2011〕242号)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做好中秋、国庆及夏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食物中毒工作。各地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季节、夏秋季交替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结合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食堂、机关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等的监督检查;要联合教育等部门在学校开学前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治理整顿;要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时段,加强对旅游景区、“农(渔)家乐”、旅游定点餐馆、地方特色小吃集聚区域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制作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范,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要加强与宣传、旅游、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地消费食品,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施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信息,并按照法定程序快速果断、有力有序地予以处置,切实将食物中毒危害降到最低,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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