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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蔬菜基地建设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2012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6000亩,其中明山区1000亩、南芬区1000亩、本溪县2000亩、桓仁县2000亩,主要生产番茄、菜豆等果菜和大白菜等秋菜以及山野菜。

  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7000亩,其中明山区1000亩、南芬区1000亩、本溪县3000亩、桓仁县2000亩,主要生产各种果菜、叶菜、秋菜和山野菜。

  2014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8000亩,其中明山区1000亩、南芬区1000亩、本溪县4000亩、桓仁县2000亩,主要生产便于运输的果菜、叶菜、山野菜和食用菌。

  2015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9000亩,其中本溪县6000亩、桓仁县3000亩,主要生产容易储存加工的果菜、山野菜、食用菌等。

  对于新建的蔬菜生产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建设成现代蔬菜园区,确保水、电、路配套和土壤改良,新建基地要达到“排灌自如、设施完备、技术先进、土壤肥沃、稳产高产”目标。

  (二)重视淡季蔬菜生产,实现全年均衡供应

  要把抓好“春、秋、冬”三个淡季的蔬菜生产、实现全年均衡上市作为蔬菜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大力发展设施栽培,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十二五”期间要新增日光温室10000亩、冷棚5000亩,增加淡季蔬菜供应能力。其中近郊菜田作为一线,以发展棚室生产为主,主要生产多样精细品种,以解决蔬菜淡季的生产不足。偏远郊区和本溪县菜田作为二线,主要生产便于运输和储存的大路菜、果菜和补充淡季的品种,并逐步由露地生产向设施生产发展。桓仁县新建菜田作为三线,主要发展食用菌、山野菜等易加工、耐储存品种,以弥补蔬菜淡季生产的不足。

  (三)组建合作社,推行产业化经营

  在蔬菜集中产地要积极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整体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全市应在所有的蔬菜生产专业村建设合作社,加大对管理制度健全和产、供、销等服务功能齐全的蔬菜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生产模式,鼓励专业合作社实现“农-超”、“农-校”、“农-企”等形式对接,扶持临近合作社共同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和在城市社区开设直销点,提高流通效率,解决卖菜难问题。

  (四)加强质量监管,提高蔬菜安全水平

  一要抓好标准化生产。要制定完善主产蔬菜种类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形成我市蔬菜地方标准体系。指导建立生产档案,让广大菜农对使用的化肥、农药、激素等生产资料进行全面记录,建立菜田管理档案。二要逐步建成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级检测站为骨干,以基地、合作社、市场和加工企业检测点为补充的检测体系,加强对蔬菜基地的质量抽检,对超标蔬菜坚决禁止运出生产基地。三要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形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产品有标识、身份有证明、信息可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四要加大蔬菜产品和产地认证工作,对蔬菜生产基地的环境做好定期检测,保护优质产品生产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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