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2012年“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做好集体用餐单位、中心厨房等单位针对性检查

  各分局要对集体用餐单位、中心厨房开展针对性检查,检查食品重点品种为食用油、肉品、外购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及食品原料。检查重点内容为食品原料索证验证和台账,确保肉品、外购熟食卤味等食品和食品原料来源正规,妥善保存熟食,严格控制保质期;严厉查处制售违禁生食水产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加工供应过程生熟交叉污染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分局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高度重视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分类监管、错时监管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要配合市局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和预警工作,对区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坚持行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各分局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应立即责令其改正并加强指导,做好跟踪复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以及虽然违法行为比较轻微,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也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分局要运用多种舆论工具,积极广泛地开展宣传,使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分局要严格执行市局新闻发布纪律。

  (四)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工具,安排应急处理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者。

  五、信息上报

  (一)报告时间

  请各分局按附表1、2、3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于2012年5月2日中午12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五一”期间检查工作汇总表。

  (二)报告要求

  报告内容应完整、准确,报告期限内无有关内容的,应以零报告方式报告,所有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准时上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和上报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