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大专院校和重点产业集群,在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新技术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其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全年至少为1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二十一)加强中小企业用工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规范用工的中小企业及时提供有效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用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八、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各地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二十三)狠抓政策落实。近年来,省人大修订了《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8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号)、《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53号),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作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逐项梳理执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十四)强化运行监测。认真执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小微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抓好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全面准确把握全省中小企业的运行情况。及时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企业用工对接,保障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十五)开展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讲、印发手册、网络在线解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系列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产业集群和园区,提供现场政策咨询宣讲服务。汇编近年来国家及省出台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免费向中小企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