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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政办发〔20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抓三促"工作部署,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在引进内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培育成长型企业等方面均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市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赢得了"十二五"高起点开局。

  为表彰先进,再鼓干劲,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对在2011年度中小企业(经济合作)等方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决定授予铁西区政府等6个单位为沈阳市引进内资工作先进单位;沈河区政府等6个单位为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辽中县政府等6个单位为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先进单位;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等6个单位为沈阳市培育成长型企业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紧紧围绕今年我市"深化改革、推动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四项重点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创新工作方式,为全面完成2012年我市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各项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1年度沈阳市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沈阳市中小企业(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引进内资先进单位(6个)

  铁西区政府

  沈北新区政府

  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

  法库县政府

  新民市政府

  辽中县政府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6个)

  铁西区政府

  沈河区政府

  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

  沈北新区政府

  和平区政府

  辽中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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