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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开通白银期货模拟交易的通知

  注:白银期货合约模拟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7%。模拟交易开始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暂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14%)。

  四、交易业务

  (十)买卖双方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
  (十一)模拟合约当日最后成交价格的为当日收盘价。
  (十二)模拟合约交易成交的撮合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相同价格时,时间优先;相同时间时,价格优先。撮合成交价为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之间居中的一个价格。当某白银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五、结算业务

  (十三)模拟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交易结束后, 模拟结算中心根据当日结算价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头寸将被强行平仓。
  (十四)模拟合约到期结算方式以模拟交易市场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最后结算价进行结算。
  (十五)根据模拟交易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白银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

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

X≤30万

7%

30万

10%

X>60万

12%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十六)根据模拟的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

  白银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及收取比例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7%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

15%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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